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什么
基本权利:
1. 平等权 :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
2. 政治权利和自由 :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。
3. 宗教信仰自由 :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,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。
4. 人身自由 :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,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逮捕。
5. 社会经济权利 :包括劳动权、休息权、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。
6. 文化教育权利 :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,包括接受文化、科学、技术等方面的教育。
7. 监督权 :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、建议、申诉、控告或检举。
8. 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:包括妇女、儿童、老人等特定群体的权利保护。
基本义务:
1. 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:公民有义务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。
2. 遵守宪法和法律 :公民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,保守国家秘密。
3. 维护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 :公民有义务维护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,不得有危害行为。
4. 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 :公民有义务保卫祖国,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。
5. 依法纳税 :公民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纳税。
6. 其他义务 :包括劳动和接受教育的义务,以及遵守社会公德等。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。它规定了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,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,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。